大同日报、大同晚报刊登广告须知
启事、公告类需要提供以下证件: 通知、声明、公告、启事:营业执照、发布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,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(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)。 注销公告: 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 法人、股东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 股东会决议书; 发证机关开具的备案通知书复印件。(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法人章) 减资公告: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 法人、股东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 股东会决议书。(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)。 寻人启事: 报案材料、户口本、到户籍开家庭成员表。 过户声明: 本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行车本或机动车登记证书。(如没有请提供车管所开具的车辆信息并盖章)
遗失声明需提供以下证件: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、营运证、驾驶证、户口本:本人、经办人身份证,证件号码。 营业执照:正本或副本复印件,法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证件号码, 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。(如正、副本都丢失请提供发证机关开具的企业信息查询单) 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烟草专卖许可证: 所丢证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、营业证照复印件,法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证件号码,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。 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: 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。(公章丢失,需以上证公安局报案材料)如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法人前来办理。 支票、发票: 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所丢票的号码,所有复印件加盖法人章、公章。 房屋合同、协议、发票、收据: 房主本人办理,房主身份证复印件,所丢失票据及合用的金额、号码。(如商品房请提供开发商证明;公产房请提供房管局证明。)房主逝世:子女请提供死亡证明、家庭成员表、公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。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残疾证、就业协议书、三方协议、准驾证、工作证、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: 本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证书复印件或所开证书地方、所在单位开证明均可,证书号码。 出生证: 母亲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医院存根或证明。 广告需提供以下证明: 单位广告: 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人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单位委托书,广告内容加盖公章。 个人广告: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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